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6-21

校内各单位:

2018-2019学年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鼓励先进,激发全校教职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我校不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范围

1、教学先进集体在学校教学单位中评选(新建立单位且不足六个月,暂不参与此次评选)。

2、管理服务先进集体在学校机关管理及教学辅助单位中评选(新建立单位且不足六个月,暂不参与此次评选)。

3、优秀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在学校教学单位教师中评选。

4、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学校机关管理及教辅单位工作人员中评选。

5、优秀辅导员在学校辅导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先进集体、管理服务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作风过硬、勤政务实。单位和谐进取、管理规范,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2、教学先进集体的参评单位要求教学单位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学习和学术氛围浓厚,人才培养取得良好成效。学生对教学质量满意度高。存在教学事故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参与评选。

 3、管理服务先进集体的参评单位要求机关管理及教学辅助单位紧密围绕教学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突出,教职工及学生满意度高。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不能参与评选。

    (二)优秀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条件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参评人员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岗位上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3、优秀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需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教风和学术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关爱学生,教学成果优秀。在参评当年教学工作中无教学事故。同等条件下具有学术成果者优先。

  4、优秀辅导员需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及时较好地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廉洁奉公、为人师表,所带学生全年无重大违纪行为。

5、参评人员2018年度年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若未参加2018年度考核定级的参评人员,需在我校工作满六个月以上。

6、参评人员师德师风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名额分配

 

奖项

额度(个)

备注

教学先进集体

5


管理服务先进集体

5


总  计

10


 

奖项

额度(个)

备注

优秀教师

36


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优秀教育工作者

20


优秀辅导员

5


总  计

61


详见评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四、表彰奖励办法

(一)学校授予各奖项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奖。

    (二)获得个人表奖的材料归入个人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参考。

五、申报方式

(一)所有奖项均由各单位按条件组织申报(优秀辅导员由学生处组织申报)。

(二)申报奖项需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2,请申报个人奖项的教职员工将本人事迹形成两千字以上的报告作为《申报表》的附件一并提交,用于推广宣传。

    (三)申报结果报人事处汇总。汇总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各单位申报结果上报截止日期:2019年7月3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学校单位奖申报表

2.2018-2019学年学校个人奖申报表

3.各部门评先比例一览表

 

 

人事处印章.jpg

 

大连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