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大连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大科校发〔2018〕171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院(部)初审,教务处、科研产业处、校企联盟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了2019年上半年大连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结果,详见附件,“双师双能型”教师津贴发放从2019年9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上半年大连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
大连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