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20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19]3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我校已签订聘任合同且已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但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5.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辽宁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考试(即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全日制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申请免试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于9月24日(周二)下班前将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的《大连科技学院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附件1)以及申请人签好名的个人承诺报至师资科。师资科将个人承诺统一盖公章后返还,再由申请人按程序要求上传。

各申请人员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3日-26日逾期不予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报名成功人员,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款项及每位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申请表需放到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单位、姓名、专业,示例见附件2)于10月8日(周二)下班前报送师资科,款项采取转账方式缴纳。

收费标准: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收费;其他人员须按规定参加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评审,收费标准根据辽价发[2016]6号文件规定执行,费用为每人180元。

3.报名成功人员,请将如下材料按附件要求装好档案袋后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下班前报送师资科,其他时间不收取材料。

(1)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及学校加盖公章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2)身份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本人持双面打印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1张(申报材料中所有照片均为同一底版),以部门为单位提交,不必放入档案袋。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填报材料前须详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用户手册V1.0(申请人)》(附件4)及《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填表须知》(附件5)。

未尽事宜咨询师资科,电话0411-86245059。

 

附件:1.大连科技学院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2.档案袋示例

3.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用户手册V1.0(申请人)

5.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填表须知

6.档案袋示例二

人事处印章.jpg

 

人事处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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