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大连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大科院发〔2018〕171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院(部)初审,教务处、科研产业处、校企联盟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了2019年下半年大连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结果,详见附件,“双师双能型”教师津贴发放从2019年10月起执行。
附件:2019年下半年大连科技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
2019年9月23日
大科人事发〔2019〕31号 关于公布2019年下半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结果的通知附件-双师双能教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