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来源:实验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5-17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120 号)文件要求,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实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实验室的有序运行,实验中心于5月17日上午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大检查。

中心主任王紫婷教授、副主任曲宝章教授、主任助理刘英秀老师等对所有实验室逐一查看,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要求每一名实验员按照《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对所分管的实验室严格清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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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实验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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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信号与控制实验实训中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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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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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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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的安全检查中,对实验室用电安全、开放期间学生管理、消防器材使用与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监控系统、门锁完好等情况进行了着重检查。经过自查,发现以下需加强的安全隐患:

1.工程训练中心机床加工区域(车、铣、数控机床),实训操作危险区域,应安装4个高清监控,便于安全操作的监控管理。

2.东区电焊实训区排烟不畅,需要增加轴流风机及管路改造。

3.实训中心天桥下(靠道路两侧)窗户应增加安全防护栏,防止实验室设备被偷盗。

4.全中心实验室配备消防栓的使用方法应进行培训,灭火器部分检验已过期。

5.东区实训中心有一辆报废小客车有漏油现象,建议挪走,以免引起火灾。

实验中心对所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将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学校,并希望保卫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给与支持,加强对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

通过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牢固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防范于未然,确保我校实验实践教学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