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贵悄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 50号)文件要求,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贵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贵情况,拟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调查时间、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数育职贵方面存在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方式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贵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有关要求
请校内各单位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贝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贵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及时将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下发各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问卷调查。
大连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