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及表彰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教办[2021]484号),我校获评“辽宁省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二等奖” 。
2021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辽宁省有关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稳就业,在行业特色领域发展中保就业,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促就业,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继续积极推进就业工作制度改革;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质量,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开创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