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 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1-24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悄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 求,现将我校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从即日起至 12 月 31 日,调查内容围绕 2022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 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三、调查方式
   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 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 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 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 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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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参与调查工作,于 12 月 31 日 前完成问卷。 2.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广泛知晓和参与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3.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 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