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3 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22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3 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3 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中民协〔 2023〕 2 号)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3 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3 年度)申请书》(附件 2) , 各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 1 项。

二、 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3 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三、 支持奖励

根据结题鉴定结果,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 5000 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四、 申请人条件

(一) 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 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 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 1 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申请。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 1/3。

五、 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 1-2 年,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 年。

六、 报送材料要求

(一) 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书(word 版本和纸质原件扫描 pdf 版本)、课题推荐汇总表(excel 版本),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二) 纸质版申请书统一用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两份。

(三)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3 月 24 日。请各单位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王雅楠          E-mail: wangyanan@dlust.edu.cn

电 话: 86245048


  附件: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中民协〔2023〕2号).rar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