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教通〔2023〕27号 关于报送工程教育试点专业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13

关于报送工程教育试点专业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经 2023 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校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大连科技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大科校发〔2023〕27 号)文件(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文件中要求的第一阶段工作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工作方案制定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院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方案,方案中需包含各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明确责任分工。

二、试点专业建设方案制定要求 

各试点专业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进程安排,围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七个通用标准,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建设方案,细化实化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进度安排及经费预算,确保建设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三、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制定要求 

各试点专业深入贯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以 21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构建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形成 OBE 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四、工作计划制定要求 

2022 年已经提交认证申请的试点专业,按照学校《实施方案》工作进程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改进措施及经费预算,确保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 15:00 前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方案和试点专业建设方案、OBE 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或试点专业工作计划加盖学院公章后,PDF 格式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室 E202。



联系人:牟琳

联系方式:86245048

电子邮箱:mulin@dlust.edu.cn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