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 ”规划 2025 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5-05-28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 ”规划2025 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 ”规划2025 年度教师队伍 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
本专项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 2 位具有正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承担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 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 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 申报内容
课题申报者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 ”规划2025 年度教师队伍 建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1)方向设计课题题目进行论证。
已经获得省级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三、 申报额度
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最多可申报 1 项。
四、 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2025 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 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等课题均不 得兼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课题。
2.课题研究工作应在 2 年内完成。课题结题时须提交:课题研究总 报告;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任选),并及时向省教 育科学规划办提供调研报告或阶段性成果。
3.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内容,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 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 3 年申报资格,如已 获得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责任。
4.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 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如未在规 定时间结题的,可向我办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年。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主持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 要内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课题,给予撤项处理。
五、 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 ·评审书》1 份(详见附件 2)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 · 评 审书》一式 2 份(详见附件 3)、《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 ”规划 2025 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1 份(详见附件4),汇总表需加盖推荐部门公章。纸质版材料用A3纸双面打印, 中缝装订。
2. 电子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 电子版文件命名为:主持人- 评审书/匿名申请书。
六、提交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6 月 10 日 15:00 前,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标注“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申报单位 ”,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教务处教研科E202 办公室。

联系人:包媛媛       E-mail:baoyuanyuan@dlust.edu.cn
电  话:86245048

附件:

1.2025 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uploadfile/file/20250608/20250608221642_581.docx

2.2025 年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申请书

uploadfile/file/20250608/20250608221706_159.doc

3.2025 年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匿名申请书

uploadfile/file/20250608/20250608221720_412.doc

4.2025 年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uploadfile/file/20250608/20250608221732_749.xls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28日